办件名称: | 关于《农业部2010年11月26日10号令废止农牧渔业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评残抚恤问题的通知》的解读 | ||
办件内容: | 龙口市种子站职工,1993年6月14日因公负伤. 1995年9月20日,经山东省农业厅评定为工伤三等甲级。抚恤金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89)财文455号文的规定发放。并随其调整而调整。到2002年下半年调整后再没有调整。其间找过农业局几次要求调整抚恤金,回答是农业部2010年11月26日10号令,公布废止农牧渔业部、财政部,关于农牧渔业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致残评残抚恤问题的通知(1983年12月31日)[83]农(人)字77号文后,没有具体给出老工伤的处理意见。2020年后合并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就没有给发放抚恤金。 咨询:山东省农 | ||
申请人/申请单位: | *** | 提交时间: | 2022-09-08 17:16:48 |
受理单位: | 省农业农村厅 | ||
受理时间: | 2022-09-09 14:36:25 | 答复状态: | 已答复 |
答复时间: | 2022-09-14 16:56:15 | 答复内容: | 办理情况已告知咨询人。 |
追问状态: | 无追问 | 追问提交时间: | |
追问答复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