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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名称: 关于《农业部2010年11月26日10号令废止农牧渔业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评残抚恤问题的通知》的解读
办件内容: 龙口市种子站职工,1993年6月14日因公负伤. 1995年9月20日,经山东省农业厅评定为工伤三等甲级。抚恤金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89)财文455号文的规定发放。并随其调整而调整。到2002年下半年调整后再没有调整。其间找过农业局几次要求调整抚恤金,回答是农业部2010年11月26日10号令,公布废止农牧渔业部、财政部,关于农牧渔业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致残评残抚恤问题的通知(1983年12月31日)[83]农(人)字77号文后,没有具体给出老工伤的处理意见。2020年后合并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就没有给发放抚恤金。 咨询:山东省农
申请人/申请单位: *** 提交时间: 2022-09-08 17:16:48
受理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
受理时间: 2022-09-09 14:36:25 答复状态: 已答复
答复时间: 2022-09-14 16:56:15 答复内容: 办理情况已告知咨询人。
追问状态: 无追问 追问提交时间:
追问答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