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名称: | 关于疫情期间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的有关问题 | ||
办件内容: | 2年济南高新辖区内是否有街道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依据相关疫情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承租未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域内国有企业房产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是否只能获得3个月房屋租金减免?相关减免政策中的最终承租人如何定义?承租国有企业房产后重新装修并以盈利为目又转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用于经营的转租人即“二房东”是否属于最终承租人?“二房东”是否要对下游承租人进行相关减免政策的落实,减免相应的房屋租金。 | ||
申请人/申请单位: | ** | 提交时间: | 2022-08-16 15:19:05 |
受理单位: | 省发展改革委 | ||
受理时间: | 2022-08-17 09:18:51 | 答复状态: | 已答复 |
答复时间: | 2022-08-17 09:35:51 | 答复内容: | 您好:8月17日与咨询人电话交流解释,如进一步了解疫情期间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的有关问题可以向省或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联系咨询。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追问状态: | 无追问 | 追问提交时间: | |
追问答复时间: |